近日,为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湖北省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工作的职责,失信行为的认定、处置程序和管理措施,信用评价、监管及承诺等内容。《办法》提出,一是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组织编制本区域内失信主体管理清单并及时公开,并根据清单依职责组织实施管理,明确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建立知识产权信用风险评价指标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风险评分和分级分类结果运用,强调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三是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中推行信用承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资信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运用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参与知识产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信用服务需求。